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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4年获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时间:2017-09-22 19:09:47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武汉大学于2014年3月26日、27日举行了自主选拔录取复试。按照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规定及各学院复试方案,我校根据各学院提供的复试成绩,择优确定以下643名考生获得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自下周起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查询服务系统或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平台查询复试成绩。

    点击以下链接查看获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文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历史学院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哲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国学院

计算机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点击查询成绩

    公示期间,如需咨询、申诉、投诉或举报请按以下渠道进行:

    (1)咨询、申诉:027-6875 4231(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投诉、举报:027-6875 3835(武汉大学监察部)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获得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如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省级招办未做特别规定的,应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专业志愿合理(填报专业为2014年复试学院所属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我校予以录取到其复试学院所属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学习,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取得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且按省级招办及我校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14年6月30日12:00前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自主选拔录取查询服务系统反馈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我校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供调档信息。对于浙江、江苏等有特殊要求省份的考生,还须关注所在省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并按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

 

(来源: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