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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08:52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华东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试点资格的高校之一。2012年我校将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高中毕业生进入华东师范大学学习。

  本方案面向我校所有普通类本科专业开放。面向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的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另行公布,已获得中学推荐的江浙沪学生无需再报名参加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文化测试。

  一、招生计划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含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数),公示入围名单数不超过计划总数的2倍。

  二、报名条件及方式

  A、中学推荐:我校将根据历年来各中学报考我校情况,对部分重点中学发放优秀生推荐表,由中学根据学生成绩情况和高考意愿进行推荐。要求学生高中阶段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

  B、考生自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按照有关报名程序进行自荐:(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学科比赛,如“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 “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 获奖者;(3)高中阶段因创造发明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获专利者;(4)在某些专业领域表现出特殊潜能的学生。

  三、报名程序

  A、中学推荐生:学生使用学校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请不要再另外注册申请报名号),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打印报名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回我校招生办公室(可以交给中学由中学统一寄回我办;也可以单独邮寄给我办,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招生办公室(干训楼419室) 200062)。登录填写信息时间为2011年12月6日-2012年1月6日。

  B、自荐考生:考生直接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点此进入…),填写信息确认后打印报名表,经中学盖章本人签名确认后,连同有效的获奖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证书,其他证书不需要)复印件等材料于2012年1月6日(以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6日-2012年1月6日,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招生办公室(干训楼419室) 200062。

  江、浙、沪自荐考生如愿报考我校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请同时报名“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如自荐审核未通过,则直接转为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

  四、审核

  A、中学推荐生:直接参加我校于2012年2月11日举行的文化测试,考场、时间安排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B、自荐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我校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发布,请考生登录查看。2012年1月10日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考生请先选择考点,然后网上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