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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山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

时间:2017-09-22 18:08:47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10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招生计划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一般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的5%。

  第二条、申请条件

  (一)A类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具有优异的学习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2.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地市级以上奖项。

  3.具有高度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在参与社会活动、公益事业中获得表彰或做出较大贡献。

  (二)B类资格:

  极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学科方面或相关领域具有显著特长及培养潜质的学科特长生。申请资料中须提供充分证明。

  (三)A类和B类不得兼报。

  第三条、报名方式

  (一)A类资格

  1.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

  2.报名方式:

  ①广东省考生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sysu.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12月3日-12月16日;

  ②非广东省考生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cuut.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12月3日-12月16日。

  (二)B类资格

  1.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

  2.考生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sysu.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12月3日-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