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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选拔录取实施细则

时间:2017-09-22 18:08:36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学专业特色,北京大学医学部2012年继续根据“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在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机构

  医学部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自主选拔录取政策,讨论决定自主选拔录取的重大事宜。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部务会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下,行使自主性选拔录取工作的决策权。医学部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对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

  医学部招生办公室是医学部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自主选拔录取的具体工作。

  二、推荐标准

  对医学类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理科)。

  三、报名方法

  1、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网址http://www.ccuut.edu.cn),按要求注册个人信息,填报申请表,提交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加盖中学校级公章连同其他材料(高中阶段省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自述等)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医学部自主选拔录取分为两类:A类不指定专业,申请表报考信息中不需填报专业,B类仅限“护理学”专业,申请表报考信息中需将护理学专业填报为第一志愿, A类或B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选择。

  四、选拔程序

  1、初选:医学部将组织专家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

  2、笔试: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每科10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决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综合能力。

  4、确认资格:医学部将参照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人选。自主选拔录取名单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