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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武汉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08:31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优秀高中毕业生,2012年我校面向全国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机构为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计划

  我校 2012 年自主选拔计划为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 5%。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高中毕业生。

  申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创新潜质

  对我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学科培养特点,具有较强培养潜质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具有特殊专长

  高中阶段,在某一方面(如科技发明、公开发表论文、文学或艺术等)具有专长。

  3、具有学科特长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4、综合素质优秀

  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以及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地(市)级及以上表彰。

  5、获得中学推荐

  诚实守信、责任感强、成绩优异,获得我校优质生源基地或重点中学推荐。

  四、报名程序

  2012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考生进入“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先查看报名须知,然后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成功后即获得网报号和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25日。

  2、寄送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在2011年12月30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将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并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1)《武汉理工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考生所在中学应对申请表中学生的成绩、年级排名和获奖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并按要求写好相关意见,加盖中学公章。

  (2)申请学生本人书写的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自我责任感评价、特长及爱好、对我校感兴趣的学科或专业的认知等。

  (3)本人高中阶段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在笔试报到时携带原件并进行查验)。

  (4)凡以中学推荐条件报名的考生须另附中学校长的书面推荐信(加盖中学公章,格式可参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