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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航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08:41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与北京大学等高校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笔试考试成绩。我校侧重于选拔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特长突出的文理科优秀拔尖人才。今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5%。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类别

  1、考生类别

  理科生:考理科卷,可报A类B类C类D类各专业

  文科生:考文科卷,限报B类C类各专业

  2、招生专业类别

  A类:理工类各专业

  B类:外语类英语和德语专业

  C类:社会科学类法学、行政管理、经济学专业

  D类: 试点学院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

  二、招生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A类:理工类各专业

  1、有航空模型(制作和飞行操控方面)的特长,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比赛或世界级比赛名次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或物理省赛区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化学、生物、信息学省赛区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4、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

  5、“未来杯”全国中学生创意设计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6、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可推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绩优异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2-3名参加选拔考试,包括我校挂牌的生源基地校。(相关中学均可自动获得推荐名额,无需与北航提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