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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京邮电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10:52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2012年我校继续招收保送生。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条件,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2012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保送生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教育部规定的保送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向我校寄送中学的推荐材料。

  (一)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⑴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

  ⑵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⑶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⑸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⑴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⑵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⑶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⑸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二)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2、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三)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四)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武汉、重庆、郑州、太原、南昌、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等16所外国语中学(学校)可继续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采取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2012年中学保送生情况登记表》,依照填表的要求逐项填写后,经中学校长签字盖章后,随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陈述(不超过1000字)等材料,于2012年1月1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或送到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