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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10:48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有关要求,黑龙江大学2012年继续招收保送生。

  一、招生范围

  具备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保送生办法中规定八个保送生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我校保送生计划全部列入国家核定的当年招生总计划之内。

  2.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收高中阶段英语语种考生的专业及计划:

  俄语专业15人、英语专业25人、法语专业10人、日语专业10人、德语专业10人、朝鲜语(韩国语)专业10人、西班牙语专业10人、阿拉伯语专业5人。

  (2)招收高中阶段俄语语种考生的专业、计划:

  俄语专业15人。

  3.除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外,我校对其它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三、报名办法

  1.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zsb.hlju.edu.cn)下载《黑龙江大学2012年保送生报名推荐表》,按要求填写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2年3月1日前用特快专递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截止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2.我校将于2012年3月5日前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文化测试。

  3.所有申请材料提交后,不管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四、考试安排

  1.选择报考外语类专业的保送生,需进行语文笔试、外语笔试。

  2.选择报考其它专业的保送生,根据考生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保送生办法中规定的选拔保送条件及报考专业要求,确定考试科目。

  3.考试时间:3月17日、18日,考试地点:黑龙江大学。

  五、录取方式

  1.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学生司备案。在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我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2.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拟录取学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报名,经生源所在省级招考办审核录取的保送生可免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后不允许转到其它专业学习。

  六、监督机制

  1.测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451-86608305。

  七、联系办法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邮政编码:150080收信人: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处普招科

  联系电话:0451-86608661传真:0451-86608177

  黑龙江大学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hlju.edu.cn

 (责任编辑:贾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