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考信息 > 招生简章

2012年大连海事大学保送生招生章程

时间:2017-09-22 18:10:40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更好地营造学校科技创新氛围,强化学生科技创新和实践动手能力,根据教育部有关保送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2年保送生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所有报名者可以自荐或通过所在中学推荐。

  2.符合我校保送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陆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经系统生成并打印《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保送生申请表》。

  3.考生填写并下载打印《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保送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荐信》(考生手写)后到所在中学签字盖章。

  4.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5日24:00时,届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我校接收书面报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6日(以邮戳为准)。请考生务必将《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保送生申请表》、《个人自荐信》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于截止日期前用特快专递邮寄至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邮编:116026),请在信封“内件品名”位置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选拔程序

  1.经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确定参加我校组织测试的学生名单。

  2.考试具体日程安排、考试要求、初选合格者名单请于2012年1月20日起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

  3.考试内容及时间:

  (1)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满分为200分,时长150分钟。着重测试思想道德修养、文化修养、社会公德、哲学、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情商和心理素质、创新能力、思维能力、海洋文化及相关法律和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分析等。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

  (2)专家委员会面试: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情况进行面试;

  (3)测试时间:2012年2月25日。

  四、录取办法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及面试情况,确定获得我校2012年保送生资格考生名单,并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五、监督机制

  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我校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积极接受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保送生的考核录取工作在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2.推荐中学和申请人要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考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

  地 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责任编辑:贾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