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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4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20:12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多样化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含医学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香港大学(按国家院校代码为序)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2014年上述高校继续举行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考试成绩。

  报名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的每位考生最多可报3所高校。所报考的高校互为平行关系,志愿不分先后。各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独立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资格。

  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的成绩,划定入围分数线。入围考生还需来校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和体育测试。

  一、组织领导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30 人),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三、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和兴趣选报我校理工类、人文社科类、经管类专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专业意向和考核结果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