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实行属地化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部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要求,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高等学校必须按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招生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含义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各省级招办组织实施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2)、省招办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①、汇总、公布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提出划线思路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建议,报省招委批准执行;③、制定招生录取办法及操作程序并组织实施;④、负责省招办录取现场的网络建设、维护和安全;负责录取的数据准备及保密工作;负责对在网上录取院校进行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⑤、投档,确认学校提交的预 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⑥、核准新生录取名单,打
印、核签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录取专用章”,寄发新生名册;⑦、负责向有关媒体提供录取进度信息和录取过程中公开查询的录取结果信息;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对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⑧、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3)、录取应遵循哪些原则
教育部规定,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和高等学校要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录取投档办法,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省招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高等学校必须按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拟退档考生要注明详细的退档理由,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
高等学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预留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等学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及预留计划的使用。高等学校调整计划或预留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高等学校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并负责处理因调整或预留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严禁高等学校利用调整计划或预留计划巧立名目向考生收费。
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录取比例,对报考非外国语文学类的专业的考生不应限制统考外语语种。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4)、省级招办如何与高校协调
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要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等学校,省级招办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等学校,省级招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
高等学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等学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省级招办根据高等学校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在高等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投档。省级招办不得为争取调整计划数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省级招办应全面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高等学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等学校和省级招办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要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高等学校录取批次。原则上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可以将同一高等学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高等学校被安排的录取批次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省级招办应事先与高等学校协商一致后,再向社会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于7月10日至15日开始。本科录取应在7月31日之前结束,高职(专科)录取应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5)、普通高校招生应坚持的四项重要原则
①、依法行政、依法治招原则;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③、服务考生、服务社会原则;④、 “三个有助于”原则,即高校招生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2、高校招生录取办法
(1)、要高度重视高考志愿的填报
高考志愿是指考生在选择自己希望就读的高校与专业时,按规定形式向招生部门和招生院校就自己的决定所表达的书面意见,一般采取填涂志愿卡(表)的形式,有的地方己开始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高考志愿可以看作是考生与院校之间按招生规则进行双向选择的协议。在招生政策范围内,只有考生与院校双方都同意的选择,才会圆满实现。
高考志愿既是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的重要依据,又是招生院校录取新生的必要条件。现在各地一般所有批次的院校全部以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含征集志愿)为录取依据,省市区招办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没有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可能被院校录取。因此,考生不要轻易放弃每次填报志愿的机会。
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有些高分考生不重视下一个批次的院校志愿的填报,上一批次志愿落选后,就失去了录取机会;有些考生对填报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志愿不太重视,认为只要在招生录取期间与院校取得联系,就可以被录取。笔者特别提醒考生,一定要慎重、合理填报志愿,即便高考成绩达到一本批次线的考生也不能仅填一本的志愿,最好还应填报二本及后续批次志愿。
(2)、要认真了解录取批次及其如何安排
由于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的高校较多,所有高校不可能同时录取,将不同类型的院校分期分批进行录取,由此形成录取批次。分批次录取既有利于不同类型高校招生,也有利于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除提前批外,批次越靠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会逐批降低,只要正确掌握不同批次及同批次不同顺序的志愿之间的关系,前批次如果不能录取,后批次仍有机会。
(3)、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批次线)
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高考成绩水平和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确定的录取新生的各批次、各科类最低成绩标准。各批次、各科类的批次线都会不同,科类一般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文史类和理工类又分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批次线是确定考生录取资格、执行招生政策的一个重要指标,院校只能录取所在批次线上的考生,只有投档总分达到或超过批次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可能被投档到高校,由高校选择录取。2005年有15个省区的高考志愿在公布高考成绩和批次线以后填报,批次线可以更好地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比如某考生的投档总分(特征成绩)达到了第一批院校的批次线,就可以填报第一批和以后各批次的志愿。
(4)、划分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应考虑的因素
划分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主要考虑了以下一些因素:①、各批次院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②、全体考生高考成绩总体水平和各分数段考生人数情况;③、按统计学规律确定的划线系数,确保高校有一定的生源选择余地,批次线上的考生人数要大于院校招生计划数。综合以上因素,经过计算机程序测算出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委批准后执行。
第一批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由于第一批录取主要是全国重点大学,因此其录取控制分数线,又叫重点线。一般按计划招生数与考生数的比例大约在1∶1.2左右来确定。分数线的划分一般是按文、理两类分别划分的,考虑到志愿兼报等因素,因此分数线确定时并不是机械进行的,而要考虑各种因素的作用。第二批录取院校的控制分数线,由于第二批录取院校主要是一般本科院校,因此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又叫本科线,本科线一般也按略多于计划招生数来确定,其计算办法是包括第一批的余数在内从第一批控制分数线往下测,直到人数比第二批计划招生数有一定余量时,这个分数就是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总的原则是同样
要考虑到确保高校有一定的生源选择余地及不同科类志愿的兼报等因素。
(5)、湖北省在划分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变化及反复
湖北省在02年将以往多年沿用的普通高校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所划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改为投档资格线。许多考生不在意它,也不去了解它,其实它是很重要的,对报考的影响是很大的。以往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为了力求使上线人数与院校实际录取人数达到最佳吻合,尽量减少上线考生的落选。通俗的讲,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得较紧(划线比例大约在115%左右,因各批次、各科类的不同有所不同),而投档资格线划得要宽松一些(划线比例大约在120%左右),上线考生人数要多许多,其目的就是“为了给高校选择新生的更大余地,也是扩大高校自主权的体现。达到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只是表明该生具有填报某一批院校志愿(文科或理科)的资格,并不保证一定要录取。”
到了2005年,湖北省又将仅使用3年的“投档资格线”取消,重新回归使用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这个变化及反复,别说广大考生及家长不注意、不清楚、不了解,就连具体从事高招工作的有关人士也是不注意、不清楚、不了解,以致出错。湖北省有的媒体在报道此新闻时所用的大标题仍是“投档资格线”就是明证。很显然,湖北省2005年重新使用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目的,就是要将各科类各批次的划线比例划紧一些,使各科类各批次的上线人数相对少一些,也就是使各科类各批次因政策性上线而落选的考生少一些。2005年湖北省采用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批次划线比例为115%,无疑是正确的;即便如此,当年第一批线上考生仍有5000人落到第二批;如果继续采用划线比例宽松的投档资格线,当年第一批线上考生就会有更多的落到第二批;这一点也是无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