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促进入学机会公平,2014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纲要》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科特点,将继续在工学、管理学、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的相关专业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招生。
一、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占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选拔方式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的选拔方式分为以下两种:
(一)英才计划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各中学近年考入学生的质量、数量及在校综合表现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名单和推荐人数。
对中学推荐的学生,免于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等9所大学组成的卓越大学联盟共同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笔试。哈工大派专家组赴当地省份面试, 根据学生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以及面试情况认定。
(二)卓越计划
考生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等9所大学组成的“卓越大学联盟”共同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笔试,依据笔试成绩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哈工大派专家组赴当地省份面试,根据学生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以及面试情况认定。
三、选拔对象
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科学兴趣和奉献精神,能够弘扬光大哈工大文化传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