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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19:56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山东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著名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应用学科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14年与北京大学等11所高校举行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重点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山东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招生专业如下:

  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考古学、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经济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以上专业文理兼招;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类,以上专业只招收理工类考生。考生可根据特长选择三个专业志愿,且须与高考志愿一致。

  二、报名条件

  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收对象为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具体专业及相关条件如下: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 校长推荐:具有资格的中学校长可实名推荐1名优秀学生,中学资格以我校函件规定为准。

  2. 中学推荐:由中学根据我校分配名额进行推荐,考生综合成绩列本年级文、理科前20%,且有特长的学科单科成绩列前5%。

  3. 学生自荐

  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 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二等奖以上者;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并取得标志性成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