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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北京工业大学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北京市高考报名条件,对电子信息、建筑规划、经济管理和环境材料四个学科类别的相关招生专业有浓厚学习兴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应届毕业生。
二、北京工业大学自主选拔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计划自主选拔录取60人,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三、招生学科专业
1、招生学科类别:电子信息类、建筑规划类、经济管理类和环境材料类。
2、招生专业:
(1)理科专业: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实验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实验班)、软件工程(嵌入式系统实验班)、建筑学、城乡规划、金融学、环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2)文理兼收专业:工业设计、会计学。
四、北京工业大学自主选拔招生报名
1、报名条件
获得推荐资格和自荐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应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高中阶段获得北京市级及以上数学、物理、英语、计算机等竞赛奖项;
B.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入选并结业者;
C.在上述四个招生学科类别方面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D.自荐考生须有两名业内专家的推荐信。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中学推荐或学生自荐方式。
A.中学推荐。“北京工业大学优质生源基地校”中学可按我校分配的推荐名额直接向我校推荐。经中学选拔公示后,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资格,按要求并按时完成相应报名手续。
B.学生自荐。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在某一学科专业方面有突出成绩和特殊才能,须有两名业内专家的推荐意见,可向我校申请参加自主选拔录取的资格,按要求完成相应报名手续。
五、北京工业大学自主选拔招生方式
1、资格初审
对于中学推荐和自荐的学生,我校组织专家依据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从中选拔出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分为普通面试(面试A)和附加面试(面试B)两类。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学生均可参加普通面试,其中在上述招生学科专业中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还可同时申请参加附加面试。
普通面试通过者获得“面试A”合格证书;普通面试和附加面试都通过者获得“面试A+B”合格证书。面试结束后,学校公布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