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一、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选拔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全国理工类高中毕业生,文史类高中毕业生面向北京、天津、重庆、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省市招生。
二、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选拔招生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中任意一条者均可报名。报名时请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我校与所在中学和相关部门核查。
(一)对中医药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在中医药学科方面有独特见解与领悟能力者,并且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含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中医药学世家、名家:要求在中医药领域工作的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学生父母为副高级职称,或具有该省、市级专业资格认定的名老中医证书。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三)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四)在中医药传统文化有特殊才能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三、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选拔招生申请程序
我校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申请方式。
(一)报名
请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特殊类考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打印报名表。
(二)材料准备
1、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特殊类考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表后,系统会显示“报名表”、“中学推荐表”及“个人陈述材料”三页表格,请以A4纸张标准打印以上三个表格,并按要求手工如实填写“中学推荐表”和“个人陈述材料”。
2、准备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A4标准复印),原件由学生在复试报到时携带以备核查。
(三)材料上交
1、请学生将“报名表”、“中学推荐表”、“个人陈述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形式(请勿以其他快递方式投递,以防丢失)邮寄至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字样。(注:“个人陈述材料”请勿打印,一律为学生手写体。)
2、申请材料寄出两周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特殊类考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是否被我校接收,我校不再另行通知,此材料概不退还。
注意:①学生邮寄资料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后相互一致才视为有效报名
②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2013年1月15日
四、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选拔招生程序
(一)资格初审:我校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3年2月28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须知。初审合格的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并打印复试准考证。未通过初审的学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选拔:对通过初审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在2013年3月17日进行以下内容的复试选拔。
1、考试内容:考核内容以突出测试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为主。
2、考试形式:笔试(中国传统文化、医学基础知识和心理素质测评);面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英语表达能力及对某件事件的个人见解)。其中,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3、笔试考试内容模块:
(1)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包含古代汉语、哲学、人文等方面的知识测试。
(2)医学基础知识:含健康基础知识、中医学基础知识等。
(3)心理素质测评:以突出测试学生心理稳定性和专业选择倾向性为主。心理素质测评将作为选拔认定参考。
注:考试内容以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积累的知识为主,以突出测试学生的学习潜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我校不指定辅导书籍。
(三)资格认定:根据学生复试测试成绩,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具备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疑义者,我校将寄发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