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选拔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范围:具有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考生以及北京、山西、上海、浙江、安徽、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辽宁、河北、江西、福建、海南十七个省(直辖市)文科考生。
(二)报考条件:自主选拔的对象主要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1.在学科竞赛、创新实践、航模运动、文学、外语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此类学生可通过自荐方式申报);
主要为: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单项二等奖及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或在发明创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天杯”中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并初审合格;
(4)在航空、航天、航海模型运动项目上具有特长,获得过省级比赛冠军或全国比赛前三名;
(5)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考杯”(华东地区)创新读写大赛等省级、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优胜或二等奖及以上;
2.省级重点中学(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推荐的具有学科特长或在我校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此类学生可通过校荐方式申报)。
二、招生计划
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人数不超过我校2013年总招生计划数的5%。
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选拔招生报名方式
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请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完成相关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申请人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3年1月5日截止。
2.准备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以A4纸大小按次序装订(无需再添加封面),(1)、(2)、(4)项材料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生成打印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
(2)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
(3)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5)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少于800字)。
3.邮寄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上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于2013年1月5日(以邮戳为准)前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状态查询栏查询材料收寄情况。有条件的中学可将学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