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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华中农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10:02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质较高的拔尖人才,规范招生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优秀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计划和范围

  1.招生对象: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高中阶段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高中阶段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3)热爱生命科学,立志从事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研究;

  (4)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或省级重点(示范)中学推荐;

  (5)在文学、创作、体育等方面具有一定特长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等比赛中获奖的考生;

  (6)农村生源,对农业科技具有浓厚兴趣,学农爱农,立志为农业现代化服务的考生;

  (7)在科技发明和文艺方面具有一定特长。高中阶段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器乐类、舞蹈类获得八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在地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声乐类和播音主持类在地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

  2.招生计划:230名

  3.招生范围:面向全国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2日-2012年2月5日

  2.报名方式:学生自荐和中学推荐相结合,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登陆华中农业大学文化总分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投档资格线,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或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三等奖以上,报考我校生物学基地班或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学校按其专业志愿录取。

  6.农村生源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三、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7-87282056。学校在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和入围学生名单。

  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联系方式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hzau.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邮编: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传真:027-87395964

  五、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贾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