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保送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2012年继续从符合教育部规定保送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保送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省级重点高中的学生原则上要求高中期间各学期成绩排名在该校年级前30%,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要求高中期间各学期成绩排名在年级的前1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教育部公示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中,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高中阶段均在该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四)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