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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大学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时间:2017-09-22 18:09:49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江苏大学2012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取得2012年保送资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为准)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2年招收外语类保送生(教育部规定的外国语中学中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和竞赛类保送生(教育部规定的因竞赛获奖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根据报名情况及考核结果确定在各外国语中学的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计划,竞赛类保送生招生计划单列。招收保送生的计划数列入教育部核定的我校2012年招生计划总数内。

  三、招生专业

  外语类保送生:英语和日语专业任选。

  竞赛类保送生:与获奖科目相关专业任选。

  四、报名程序

  外语类保送生报名由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组织推荐,竞赛类保送生由考生本人自主报名。

  (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11年12月25日,考生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用户登录”页面,首次登录考生需先点击“注册”按钮,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进入“用户登录”页面,方可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修改、打印报名表等。

  (二)邮寄材料

  报名材料统一以A4纸大小按以下次序装订,于2012年12月2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用EMS快递寄送至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外语类保送生报名材料由中学将考生全部报名材料汇总后,统一出具成绩册,连同中学推荐我校保送生名单汇总表一并寄往我校,否则视为无效材料。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1、报名表。打印网上提交的报名表,由中学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上请加盖骑缝章),除中学相关意见外其余内容必须通过报名系统填写。

  2、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汇总表(须为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所在中学教导处公章)。

  3、个人陈述。个人陈述应全面展示学生本人的学习能力、爱好特长、交流与合作能力、性格特点、未来规划等。个人陈述要求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800字。

  4、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加盖中学公章)。竞赛类保送生必须提供证明具有保送资格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和保送生报名材料,我校对考生进行材料审查(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审查不合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合格名单将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合格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并粘贴照片,同时加盖所在中学骑缝章,按照考核通知要求到我校报到参加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