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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山大学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

时间:2017-09-22 18:09:41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中山大学公布2012年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详细内容如下:

  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 申请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招收保送生条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保送生资格。(具体保送生条件请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第二条 报名方式

  (一)考生登录中山大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sysu.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2日-24日。

  (二)考生完成报名后将以下书面证明材料一并寄予我校:

  1.《中山大学2012年保送生申请表》(报名系统生成打印);

  2.个人陈述(学生本人亲笔撰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征及取得的成果、进入我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3.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请务必提供符合保送资格的相关证明);

  4.体检表复印件(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项目参照高考体检)。

  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以特快专递于2011年12月28日前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务必在封面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寄到情况。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凡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第三条 选拔程序

  (一)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网上缴费后可打印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测试。

  (二)保送生综合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

  1、笔试时间:2012年2月18日

  笔试科目:每科分值100分

  理科类:语文、英语、数学

  文科类(含外语类):语文、英语、数学

  其中,外语类学校保送生笔试高中所学本专业外语。

  2、面试时间:2012年2月19日

  笔试、面试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

  (三)信息学竞赛获奖者须另外参加我校组织的上机测试(基本程序设计水平测试)。时间为2012年2月19日。

  (四)面试将根据学生所填志愿,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外语类保送生面试内容为本专业外语口试。

  (五)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免笔试,直接参加专家组面试。考生若面试表现优秀,我校将考虑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1. 参加数学、物理、信息学(计算机)学科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获得一、二等奖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 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计算机)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且成绩突出,同时获得其他学科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六)专业志愿填报请参考《中山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如有变化则以2012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经测试被确定录取者,专业安排将根据其所填志愿,综合各项测试情况确定。临床医学(八年制)和口腔医学(七年制)专业不招收保送生。

  第四条 相关说明

  (一)我校成立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招生工作。

  (二)自荐或推荐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所在中学应将我校招收保送生的条件要求以及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三)为保证保送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我校将在核对教育部公示名单后,将预录取保送生名单送考生所在省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于2012年5月寄发预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

  (五)已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即使参加高考报考我校,亦不再更改录取专业。

  (六)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的招生工作,若教育部2012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则

  第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于2011年12月9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2年保送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七条 中山大学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督电话:020-84115582

 (责任编辑:贾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