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04]6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当年招收保送生的计划(包括招生省市、招生专业),招收保送生的计划,列入国家招生计划总数内。
二、招生条件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中学推荐、个人申请、学校招办对保送生进行资审、考察,资审合格者,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文化测试和面试。
(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五)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六)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仅限英语专业)。
特别声明:以上6条的文字表述如与教育部2012年保送生工作文件的相应内容不一致,以教育部最新工作文件的表述为准。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以教育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名单为准。
三、申报方式
采取由考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保送生申请表》,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装订成册(A4标准),在3月20日之前寄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者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四、文化测试及面试
1、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文化课测试(考试科目英语)。
2、由学校主管领导、院系主任及教授、招办工作人员组成面试小组,对保送生进行面试(包含英语口语面试)。
3、文化课测试和面试时间定于3月底至4月初,具体时间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录取
1、审核: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教授,结合考生文化课测试成绩以及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时考虑的优先因素包括: A.数学、物理奥赛获奖者优先; B.获得两种以上保送资格的优先; C.外语水平有突出优势的优先; D.有文艺或体育特长的优先。
3、经学校申报、省市招办批准,被录取的保送生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预录取结果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和我校招生网公示。被录取的保送生随当年新生进入我校学习。
六、监督机制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83952173)
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保送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七、本简章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备注:申请者请按于 2012年3月20日 前用 特快专递(中国邮政EMS)将申请表、个人陈述、一寸照片 2 张以及成绩单原件等要求的申请材料寄至: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70),并在信封 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
(责任编辑:贾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