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考信息 > 招生简章

2012年湖南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09:59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湖南大学2012年招收保送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推荐的方式,在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中选拔招收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一、保送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我校保送生招生考试:

  (一)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二)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三)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四)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仅可向我校的外语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