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3月底前,符合普通高考及高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将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
报名阶段,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4月底前,试点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审核,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按照规定,考核由试点高校单独组织,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重点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如需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一门、不超过两门。考核安排在6月10日至22日期间进行,具体方式由高校确定并公布。
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其官方网站(www.sceea.cn)上对四川所有参加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进行集中公示。四川单独设置自主招生志愿。
高考成绩公布后,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我省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在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我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入选考生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并填报该校入选的专业。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