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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最新发布

时间:2017-09-22 18:19:07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作为新高考改革的重要举措,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出台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四川省普通高中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四川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学生根据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自主选择的3个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折算成相应分数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考什么?

《实施办法》指出,设置合格性考试,主要是帮助学生打好基础,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合格性考试14门: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设置等级性考试,主要是引导学生发挥个性和特长,为高校选拔学生提供依据。

等级性考试自选3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按等级折算成相应分数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省教育厅负责人解读,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在科目要求、内容要求和难度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怎么考?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等级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各科目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外语含听力考试。

2科采用无纸化机考方式。

4科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门科目采用无纸化机考方式,满分100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有什么用?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学生根据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自主选择的3个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折算成相应分数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等级性考试成绩。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有何变化?

学生对考试科目有自主选择权,是本次改革最大的不同。《实施办法》指出,等级性考试科目,可由学生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3门学习。为了便于选考,高校要在学生选择考试科目前,公布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具体要求,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做出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补考。等级性考试每门科目只提供一次考试机会。

如何看成绩?

合格性考试成绩分两种。

等级性考试以等级呈现。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另设的实验(实践)操作测试,按测评标准评定成绩是否合格。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按照实际参加当次考试学生总数(成绩为零分的学生除外)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等。其中A等级约占15%,B等级约占30%,C等级约占30%,D等级20%左右,E等级不高于5%。

《实施办法》规定,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合格即可,避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分为五等,规定了每个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保证成绩的区分度和可比性,便于评价和招生录取使用。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解读,长期以来,考试成绩以百分制呈现,给学生造成很大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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