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浙教试院〔2012〕40号),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以培养交通领域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学校创建于1958年,隶属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第三条 学校位于杭州市区城北(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占地面积641.5亩,建筑面积23.99万平方米,有现代化、数字化的教育和生活设施,享有全国高职“魅力校园”之称号。
第四条 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校以就业为导向,倡导“学思并重,知行合一”的优良学风,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端技能型人才,是一所具有行业特色明显的多学科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产学合作广泛。
第三章 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14年面向浙江省“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计划320名。其中:道路桥梁工程技术30名(理科),市政工程技术30名(理科),航海技术30名(理科),轮机工程技术10名(理科),船舶电子电气技术10名(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45名(理科),通信技术45名(理科),物流管理50名(文科30名,理科20名),商务英语45名(文科25名,理科20名),国际邮轮乘务25名(文科15名,理科10名)。
第四章 报考条件与办法
第七条 符合2014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浙江省高考报名手续、取得报名号的应往届普高文理科毕业生,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其中报考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另有要求,详见录取办法中的规定;
(3)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业仅限于男生报考。
第八条 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11日8:30-3月22日16:30,截止时间3月22日16:30。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自主招生报名入口”注册报名(http://zs.zjvtit.edu.cn),按系统提示的要求准确完整地输入个人报考信息。经确认无误,由学校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直接打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九条 文科考生仅报我校自主招生文科类专业,理科考生仅报理科类专业。每位考生最多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不得更改。
第十条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3月27日9:00-3月28日16:30,确认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确认时必须提交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的材料:
(1)《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
(4)《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成绩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加盖学校公章);
(5)《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并签名);
(6)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7)近期彩色半身免冠一寸正面照2张;
第十一条 确认方式:审核考生报考资格,校对考生信息,收取报名材料;验证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原件;收缴报名考试费110元/人,发放《准考证》。其中:《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获奖证书》原件,请来校确认时随身携带。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或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报名费和报名材料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