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考信息 > 招生简章

南京邮电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26:42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2014年在江苏省继续实施自主选拔录取,采用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等加权综合评价方式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具备信息学科才能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分为A、B、C三类。

  (一) A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

  1、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者;

  2、高中阶段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一等奖(含)以上者。

  (二)B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

  1、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自主选拔专家组认定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信息、软件、外语等方面有突出才能,得到我校自主选拔专家组认定者。

  (三)C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信息、软件、外语等方面有较高才能或较强发展潜力,得到我校自主选拔专家组认定者;

  4、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推荐,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获得4A1合格,或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获得2A2B1合格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0%,并经所在中学公示合格者;

  5、部分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推荐考生应为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且对我校专业类别有浓厚兴趣爱好,具备专业培养潜质、学业水平基础或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 ,并经所在中学公示合格者(具备校长实名推荐资格名单及推荐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