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原本被誉为社会净土,公德良心的最后底线,但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处处长蔡荣生涉嫌招生贪腐一事震动了整个社会。
“一个大学的处长涉案金额竟能到数亿元,触目惊心,这不能不让人质疑招生环节腐败的空间有多大。”一位受访者向记者这样表达自己的第一反应。
自主招生至今已走过十年,被寄予打破高考“一考定终身”的厚望,也一直背负着招生腐败的质疑之声。
如何把高校自主招生的权力关进“牢笼”,使其向良性方向发展,避免招生腐败,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
艺术特长生给招生腐败留下巨大空间
据了解,我国199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将“招生自主权”列为高校七项自主权之首,为其后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另一方面,现有相关法律对高校具体的招生办法并未作出明确限定。如招生方式,是以中学推荐为主,还是大学选拔为主?是以笔试为主,还是面试为主?是以考试分数为主,还是以“综合素质评价”或“单科成绩”、“特长”为主?对于这些问题,《高等教育法》没有、也难以一一规定。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为了向综合性发展,提高素质教育,各个重点大学开始大量自主招取文艺体育特长生来活跃校园文化,装点门面,这也给大学的招生腐败留下巨大空间,“我们大学艺术团老师在开学第一次排练时,面对水平相差悬殊的学生,气愤地说,‘你们都是花了多少钱进来的’。”北京某高校一位艺术特长生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