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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我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工作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对象
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全国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
三、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申请条件
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特长突出,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知识竞赛省级及以上奖;或者在科技创新、电脑制作、社会实践、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或者专利;
2、经省级示范性高中和我校签定的优秀生源基地学校推荐,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任意一门学科单科学习成绩各学年均位于年级前10%或考评均为A级的高中毕业生;
3、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阶段在人文学科、语言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
4、具备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具有培养潜能,且高中三年学习成绩优异者。
四、招生专业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确定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专业(详见附件)。
五、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报名方式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采取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申请方式,以中学推荐为主,学生自荐为辅。
(1)中学推荐
我校将根据近3年录取新生情况向全国已同我校签定生源基地建设协议的各重点中学及部分其他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推荐名额,并寄发网上报名推荐验证码。
就读于获得推荐名额的中学,并且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申报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向中学申请我校推荐名额,经中学选拔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获得我校推荐名额及推荐验证码。
(2)学生自荐
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条件,但未获得中学推荐资格的考生可采取学生自荐的方式报考我校。自荐考生原则上以省级示范性高中生源为主。
2、申请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考生,须在2012年12月15日-28日,登录“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网上报名。
(网址: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