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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国海洋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12:56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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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中国海洋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3年度总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准计划为准)的5%,其中英语专业拟招收30人。

  二、中国海洋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一)报考非英语专业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3年全国统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身体健康,且在高中阶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2.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竞赛活动省级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3.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省级重点中学(或省级规范化学校)高中阶段文化课成绩排名分列年级文、理科前10%(我校优秀生源基地可放宽至前20%);

  4.获得我校2012年第四届海洋夏令营“优秀营员”称号;

  5.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培养潜质,在某些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标志性成果,并获得我校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校长直接推荐。

  (二)报考英语专业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3年全国统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身体健康,应试语种为英语,且在高中阶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英语学习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力,且在省级重点中学(或省级规范化学校)及外国语学校年级综合排名在前10%(我校优秀生源基地可放宽至前20%);

  2.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二等奖(含)以上;

  3.获得我校2012年第四届海洋夏令营“优秀营员”称号;

  4.英语单科成绩排名年级前5%,并获得我校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校长直接推荐。

  注: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自主选拔录取的其他专业。

  三、中国海洋大学自主招生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通过所在中学统一报名。所在中学见本招生简章后,请及时向本校学生公布。各中学推荐的报考非英语专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报考英语专业不超过3人(第四届海洋夏令营“优秀营员”和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校长直接推荐的考生不占此名额);优秀生源基地中学经我校同意后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1.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并被所在中学推荐的学生,请登陆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ww2.ouc.edu.cn/zsb)“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经系统生成并打印《中国海洋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一栏时只填报英语专业一个志愿。

  2.下载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个人陈述用表》,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海大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3.所在中学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中学推荐用表》和《中国海洋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学生汇总表》,《中学推荐学生汇总表》要按照推荐的先后顺序填写,报考英语专业考生、校长直接推荐考生请在汇总表备注栏分别注明“英语专业”和“校长直荐”。

  4.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所有推荐学生的基本情况在校内公示。

  5.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24:00时,届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我校接收纸质版报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4日(以收到邮戳为准)。请考生所在中学将上述材料及报名考生的有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用特快专递邮寄至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邮编:266100),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选拔申请材料”字样。

  注:考生报名材料包括: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海洋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考生下载并填写的《个人陈述用表》以及考生所在中学填写的《中学推荐表》和《中学推荐学生汇总表》,校长直接推荐考生还需提供介绍学生情况的校长推荐信及有关证明材料,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装订时请把每个学生的材料分别装订,顺序依次为报名表、个人陈述表、中学推荐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中学汇总表放在所有报名材料首页,不需装订。

  所寄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恕不退还。

  四、中国海洋大学自主招生程序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的组织领导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专家评审组负责实施自主选拔录取的测试工作。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表现情况,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

  1.审查报名材料

  学校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将于2013年1月26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2.测试

  (1)学校对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面试,内容涉及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社会知识、当前热点问题与心理素质等各个方面,面试采取回答既定题目和回答现场提问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社会责任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及特殊才能等。学校除山东青岛外、拟在辽宁沈阳、广东广州、四川成都等地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是否设立考点,就近安排考生参加测试。

  (2)学校对报考英语专业考生的测试与我校部分外语专业提前测试(小语种测试)一起进行,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为笔试,笔试科目为英语,学校将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为面试,面试全部用英语进行,主要进行英文水平测试(包括英文朗读、口译、问答)和综合素质测试(包括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创新意识)等。

  (3)测试时间。我校拟定于2013年春节后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各考点具体测试时间及有关测试的其它事项将于2013年1月26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

  3.测试合格名单的确定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参照考生高中阶段材料,按照“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英语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和非英语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分别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的2倍。

  合格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在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备案。

  4.录取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全国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线,单设特殊类型批志愿或未进行平行志愿试点省份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进行平行志愿试点省份的考生第一志愿的第一所学校报考我校,其他条件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我校将予以录取。报考非英语专业测试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高考分数、高考填报的志愿、特长等安排学习专业;报考英语专业测试的学生只安排在英语专业。

  五、监督机制

  我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电话:0532-66782733)。对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资格,并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对参与弄虚作假的中学将取消其向我校推荐考生资格两年。

  六、其它

  1.我校自主选拔考试及录取事宜全部由招生办公室直接负责,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其他人员进行自主选拔考试及录取工作。

  2.我校不组织任何针对自主选拔录取测试的有关补习、辅导、讲座等培训活动,也不编写有关复习资料。

  3.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 66781723 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www2.ouc.edu.cn/zsb;E-mail:ouczsb@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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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