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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华中师范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简章

时间:2017-09-22 18:09:46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优化优秀人才特别是各类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华中师范大学办学实际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华中师范大学拟在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考试中,探索将招生选拔与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无缝对接模式。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计划为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具备201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竞赛获奖类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或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者,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以上者。

  2、免费师范类

  热爱教育,立志从教的学生;在演讲、书法(硬笔、毛笔或粉笔)、普通话、教学组织、社会工作等方面有特长,并具备其他教师基本特质的考生。

  3、综合素质类

  我校优质生源基地或重点中学综合素质突出,高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靠前或在思想道德品质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县级以上奖励)及组织管理方面有特殊才能的考生。

  4、特殊专长类

  综合素质全面,在某一学科有特长、单科成绩特别突出,或在人文、艺术、社会、自然科学等领域有一定理论研究专长或实践成果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