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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北工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

时间:2017-09-22 18:09:05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西北工业大学日前发布了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选拔人数:理工类400人;文史类50人。具体如下: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2012年西北工业大学与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等九所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简称“卓越联盟”)联合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内容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2.国际、全国航模竞赛获奖的学生;

  3.具有优异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学生;或在某一方面发表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论文的学生;或获得国家级专业等级证书且经我校认可的学生;

  4.学习成绩位列前茅、综合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二、申请程序

  1.推荐方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方式采取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两种形式进行。

  中学推荐:我校将根据情况分配推荐名额,中学根据学生在校表现予以推荐,中学推荐学生须一志愿填报西北工业大学。

  学生自荐:符合报名条件学生可自由填报两个学校志愿,其中一所应为西北工业大学。

  2.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系统”,按录取系统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系统网址: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3日至12月18日。

  3.材料提交

  中学推荐学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自荐学生,无论一、二志愿填报我校,均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网报系统下载《申请表》,经所在中学审定加盖公章;

  (2)相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所发表论文复印件;

  (3)能够展示自身特长的代表作。

  申请材料寄送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23日(以收到的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

  中学推荐的学生可直接获得参加2012年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业能力测试)资格。

  对于自荐学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具备学业能力测试资格。

  获得学业能力测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将于2011年12月30日在录取系统予以公布。

  三、选拔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办法(试行)》中有关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考生”要求,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将采取学业能力测试、综合测试两种方式。

  1.学业能力测试:所有均须参加卓越联盟测试;

  2.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学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在学业能力测试的基础上,对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学生,由我校组织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