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网上录取相适应的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才的招生管理机制,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2年继续实行本科自主选拔录取。
一、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类别及条件
符合下列类别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仅)选择一类报名申请。
第一类:综合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位于前列者:我校生源基地学校、省级示范性中学推荐学生高中阶段文化成绩文、理科分别位列年级前20%,其他中学推荐学生高中阶段文化成绩文、理科分别位列年级前5%。
2、高中阶段在思想道德品质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市级以上政府表彰)及组织管理方面有特殊才能者。
第二类:学科竞赛类
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含)以上获奖者。
第三类:创新类
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奖者;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以及在专利、专著等方面有特殊才能者。
第四类:语言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得优胜者、“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获得一等奖(含)以上者或语言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者。
四、报名方式
1、考生登陆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湖南大学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将生成的报名申请表、中学推荐表下载并用A4纸张打印,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签名;
2、中学推荐表交由中学填写并单独封装;
3、考生将有关报名材料:报名申请表、中学推荐表(单独封装)、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要求本人撰写并手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A4纸张,按获奖时间顺序装订成册)、高中三年成绩册复印件、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材料,直接送交或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请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所有材料概不退还)。
五、选拔办法
1、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
2、中学推荐:
各中学严格按照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的报名条件进行推荐,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推荐人选须在本校公示(原则上生源基地中学推荐人数不超过15名,非生源基地中学的省级示范性中学推荐人数不超过10名,其他中学推荐人数不超过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