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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09:03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12年继续开展本科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七所高校合作进行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AAA”测试)。报名采用中学推荐、学生自荐两种形式。浙江大学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一、报名对象

  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综合素质高,视野宽广、思想独立、勤于追索、勇于创新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范围

  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理科在所有省份进行;文科在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9个省(市、自治区)进行。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请务必详细阅读报名步骤和考生须知,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提交信息。

  2.书面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下列次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a.《2012年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b.由本人亲笔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字数在1500字以内。

  c.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材料邮寄:

  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一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信封上请注明“自主生”字样。材料寄达情况可在“报名系统”查询,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四、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参加AAA测试的学生名单。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

  2.统一学业能力测试:

  1)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各省(区、市)的考点设立,以“报名系统”为准,考生可就近自由选择,一经选择确认,不能更改。

  3)考试科目参照“报名系统”。

  3.面试:我校将根据AAA测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兼顾地区”的原则,统筹确定面试资格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和我校招生网站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