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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厦门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09:00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精神,为选拔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的创新型人才,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符合本年度教育部与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保送条件、身体健康状况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均可向我校报名。

  1.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

  2.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的考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三等奖的考生。

  注: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具有外语类保送生资格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申请保送我校外语类专业,请查阅《厦门大学2012年本科生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二、招生计划

  1.我校普通类保送生(非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不做分专业计划。

  2.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三、申请办法

  1.网上报名:依据“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保送资格生请于2011年11月22日-12月2日登录我校招生办网页中的“普高招生”频道(http://zsb.xmu.edu.cn/bss)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入有关个人信息后,下载打印并填写《厦门大学2012年本科生保送生录取申请表》。

  2.寄送材料:考生将以下申请材料于2011年12月8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寄达我校招生办(邮编:361005),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有条件的中学请将推荐申请我校的所有学生的申请材料收齐,由学校统一寄至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①填写完整并经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厦门大学2012年本科生普通类保送生录取申请表》;

  ②与申请表上照片同底版的近期2寸彩照1张(背面写上自己姓名);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④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⑤高中阶段学籍卡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含高中阶段各学年学习成绩及在年级位次,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应提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⑥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

  友情提示: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