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创办于1897年,前身蚕学馆由时任杭州知府的林启先生创办。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艺术富有特色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占地面积2100亩,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15亿元,图书馆藏书(含电子图书)近300万册、中外期刊4000余种,是浙江省高校数字图书馆下沙高教园区分中心。
学校实施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包括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师生互派、合作研究在内的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与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所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全校所有专业均可申请。其中,在港与香港理工大学有校际合作。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6000余人,其中留学生500余人,设有20余种奖助学金,学生获奖比例超过50%,奖学金单项最高达1万元,留学资助金最高达6万元。
一、报名资格
1、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2015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考生于2015年3月1日—3月20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ecogd.edu.cn/)进行预报名,填报浙江理工大学。网上预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资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内容,并于5月31日前上传学习概览。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4所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2.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3月16—31日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电话:0852-25424811)进行现场确认,须按要求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通过网报系统列印的报名表格、及学习证明材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
(2)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考生电子照片(JPG格式,图元168*240,档大小35K以内);
注:考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报名点进行确认,可委托他人凭考生身份证、代报者本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考生电子照片等代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确认。每位代报者只可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档,由考生所在中学在5月31日前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5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招生计划为30名,根据考生专业报名情况确定相关专业招生名额,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课程)类别
专业(课程)名称
收生学额
收生要求
(香港中学文凭试)
2014年平均录取
分数线
经济管理类
工商管理(英文授课班)
共30人
3,3,2,2
首次招生
经济管理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文授课班)
3,3,2,2
首次招生
经济管理类
会计学
3,3,2,2
首次招生
经济管理类
金融学
3,3,2,2
首次招生
经济管理类
经济学
3,3,2,2
首次招生
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3,2,2
首次招生
电气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3,2,2
首次招生
心理学类
应用心理学
3,3,2,2
首次招生
物理学类
应用物理学
3,3,2,2
首次招生
化学类
应用化学
3,3,2,2
首次招生
文史类
汉语言文学
3,3,2,2
首次招生
新闻传播类
传播学
3,3,2,2
首次招生
新闻传播类
广告学
3,3,2,2
首次招生
英语类
英语
3,3,2,2
首次招生
日语类
日语
3,3,2,2
首次招生
艺术类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2,2,1,1
(注:须提交本人美术作品至少3幅)
首次招生
艺术类
环境设计
首次招生
艺术类
视觉传达设计
首次招生
注:1.上述“3,3,2,2”是指香港中学文凭试中文科及英文科成绩达“3”级,数学及通识科成绩达“2”级
2.最新有关2015年内地高校免试收生计划的专业(课程)资料以联招办网上报名系统公布的为准
四、录取
我校将通过网上录取系统进行录取。录取时参考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校长推荐计划”及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
五、学费
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
六、住宿
学校安排校内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1000-1200元,4-5人/间。
七、入学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香港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4.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院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递区号:310018
学校网址:http://www.zst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联络人(免试招收香港学生计划):夏老师
电话:86-571-86843333、+8613336014319
传真:86-571-86843999
(责任编辑:周怡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