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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报考条件和招生计划

时间:2017-09-22 19:23:51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一、报考条件

报名者须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思想品德良好,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相关学科特长(非艺术、非体育类特长),对所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报考师范专业的学生还须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愿意履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向陕西师范大学提出报名申请,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实名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或个人单独邮寄,邮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19;电话:029-85310330)。陕西师范大学将组织各学科专家组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或省赛区竞赛三等奖以上;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优胜奖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一等奖以上;

4. 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公开发表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论文;

5.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在演讲、书法(硬笔、毛笔或粉笔)方面表现突出,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

6.有相关学科特长或在某方面有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

2015年,陕西师范大学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拟选拔录取 150人以内。

小编语:陕西师范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六所重点师范大学之一,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同时也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中国西北地区 “ 教师的摇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