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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报考条件和招生计划

时间:2017-09-22 19:23:50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一、选拔要求与条件

具有明显创新潜质,对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的某个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与专业发展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发展潜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高中毕业生。

4.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高中毕业生。

5.有与自主招生专业密切相关的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考生须提供与拟报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

长安大学2015年面向全国拟自主招生录取80人以内。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持《长安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网上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同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和能展示个人专业特长的实物资料。(注: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不作为现场确认和考试的证件)。

2.中学和学生本人应恪守诚信原则,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被考生的认定资格,相关中学和推荐人将录入联合报名系统的高校共享信息诚信黑名单。已经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3.【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长安大学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注意生源地高考志愿表的设置,按照本省招办颁布的高考志愿指导文件准确填报,明确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位置的请核准填报,以免失误。考生填报的高考自主招生专业志愿应与申请的拟报专业一致。长安大学不负责解决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遗留问题。

4.长安大学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5.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文件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小编语:长安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四部一省”共建,是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111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建设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