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2014]2号)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1.考生所在中学必须为教育部指定的83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县以下中学(名单见附件)。
2.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偏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勤奋好学、成绩优良且有报国远大理想的农村户籍考生。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标准。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学校本科招生总规模的2%(总规模5000人)。
招生专业:
科类<?XML:NAMESPACE PREFIX = O /> | 专业 |
文史 | 新闻学、法学、英语、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 |
理工 | 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
三、推荐方式
中学推荐,需校长签名、学校盖章。不接受考生自荐。每所中学原则上限推3人。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登陆湖南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xmlbm.hnu.cn/zsb2014/),按要求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将生成的报名表用A4纸张打印,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签名。
2.报名材料
《湖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试推荐表》;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
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社会公益活动等写实性材料及其他证明自己特长的材料。
以上材料由所在中学统一送交或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307室(请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字样),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报名材料应当完整、真实。中学要对本校推荐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认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如弄虚作假,取消该考生选拔资格,并取消该中学该项目永久推荐资格,同时向社会公告。
五、选拔办法
1.学校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等和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录取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具体负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2.考核
初选:我校将成立由学科专家组成的初选审查委员会,结合报名条件要求,根据推荐材料中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情况、中学综合评价、个人自述等对推荐考生进行初步选拔。
考核:面试,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00分。
3.划线原则
所有考生分数折合为标准分:标准分=各考生综合素质面试分数/该面试组综合素质面试最高分数*100。按照标准分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确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候选考生,候选人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规模的4%。
4.公示
取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候选资格的考生,经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六、录取办法
1.获得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第一志愿为平行志愿的省份,需将我校填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院校。如果当地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参照当地对自主招生的要求填写志愿表。
2.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普通类抛档线下30分(含)以内,且最低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按照考生高考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志愿择优安排专业,考生专业志愿须填报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相关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
七、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0日至20日。过期不再受理。
2.考核名单公布时间:2014年4月25日,详见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
3.考核地点:湖南大学;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结果
2014年5月30日前,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合格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登录湖南大学网上报名系统 (http://xmlbm.hnu.cn/zsb2014/)核对信息和下载打印合格证,若基本信息有误,请及时修改,未修改者,将按此前报名信息上报教育部。经教育部审核后,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将公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候选考生信息,考生可登陆查询。同时,请考生所在中学、省级招办进行公示。
八、监督机制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考核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将明晰试点定位、规范选拔程序、提高选拔质量、加强过程监督管理。杜绝在录取中出现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舞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失职渎职行为。湖南大学纪委监察处将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申诉。
九、其他
1.进校后体检不符合教育部体检相关要求的考生,学校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
2.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307室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3067 传真:0731-88823070
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cn
监督电话:0731-88821680
十、本方案经湖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湖南大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