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举办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并开展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武汉大学作为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的优势,激发和培养青年学生的创新思维、创造能力;积极探索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新机制与新形式,通过冬令营的方式,进行我校保送生招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自主选拔录取以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等。
二、冬令营测试学科组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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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学科组 |
备注 |
理工 |
数学与信息科学 |
自主选拔录取 |
物理与电子 | ||
化学 | ||
生物 | ||
文史 |
汉语写作综合 | |
管理综合 | ||
外语 |
英语 |
英语专业保送、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自主选拔录取 |
俄语 |
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自主选拔录取 | |
德语 | ||
法语 | ||
日语 | ||
竞赛类保送生 |
竞赛类保送生 |
竞赛类保送生文化测试 |
高水平运动员 |
男子排球 |
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 |
乒乓球 | ||
田径 | ||
羽毛球 |
(一)申请条件
2007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一、二、三等奖。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高中阶段开展研究并取得突出成果: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励,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或在某学科领域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具有独到见解的论文。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机器人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
4.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二等奖或全国语文之星夏令营一、二等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学作品二篇及以上(除诗歌外,每篇不少于1000字),或正式出版著作。
5.综合素质优秀,高中阶段担任过学生干部,能力出众,被授予省级或地市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高中阶段担任过校学生会主席、校团委书记或副书记。
6.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具有较大影响,受到地市级以上表彰。
7.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一、二等奖,或热爱语言专业,有较好的语言基础并达到一定水平的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语种学生。
8.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外语类保送生推荐资格的外国语学校志愿学习外语专业的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语种在籍学生。
9.武汉大学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校长推荐的,在某一方面具有鲜明的个性才能或超常的培养潜能,获得国家级等级证书或表现出相当水平的在籍学生。
10.保送生招生条件及报名办法参见《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11.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条件及报名办法参见《关于做好2007年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1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条件及报名办法参见《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二)申请办法
1.武汉大学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和具有外语类保送生推荐资格的外国语学校,我校将下达入营名额并发放申请表,中学根据报名条件确定入营学生名单,学生从中学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同时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aoff.whu.edu.cn)报名。学生报名及推荐材料由中学于2006年12月20日12:00前集中寄至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予以确认(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此类学生原则上可直接入营。
2.其他中学可以从网上下载申请表,学生填写并在网上报名。学生报名及推荐材料由中学于2006年12月20日12:00前集中寄至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予以确认(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此类学生由我校审查合格后入营。
3.符合报名条件第7、8、9条规定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冬令营外语类学科组测试。
4.每个营员只能参加一个学科组的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测试学科组由营员根据个人特长及入营条件在提交申请时选定。
(三)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申请表》
2.《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网上报名登记表》
3.各种证书(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其中获创新大赛奖励或专利证书者需提供成果说明,出版著作者需提供著作原件。
4.一寸近期免冠登记照两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中学)
除著作原件外,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按申请表、推荐信、证书和其他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
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我校接收报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20日12:00(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四、营员选拔及入营
(一)营员选拔
我校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拔入营学生。营员名单于2006年12月30日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二)营员入营
冬令营定于2007年1月10日-14日举行,为期5天。
1.外语类(含英语专业保送、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竞赛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营员报到时间为2007年1月9日8:00-17:00。
2.理工类、文史类营员报到时间为2007年1月12日8:00-17:00。
3.营员凭中学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获奖证书原件来校报到。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还须提供近两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
4.营员入营时交纳冬令营活动费,标准为:外语类(含英语专业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400元/人,理工类、文史类、竞赛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300元/人。营员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营员的住宿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武汉市学生不集中安排住宿)。
五、冬令营活动
冬令营活动分三个部分:
(一)文化基础测试
主要考查营员中学阶段文化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文化基础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所有营员均须参加。
1.外语类营员文化基础测试
英语专业保送、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和自主选拔录取的文化测试同时进行。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考试时长各为90分钟,满分各为100分。时间安排在2007年1月10日上午。
2.理工类、文史类营员文化基础测试
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实行一卷制,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50分。时间安排在2007年1月13日上午。
3.竞赛类保送生候选人文化测试
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00分。语文、数学与外语类营员的文化基础测试同时、同卷进行,时间安排在2007年1月10日上午。英语与外语类英语组营员的综合能力测试英语笔试同时、同卷进行。时间安排在2007年1月10日下午。
(二)名家讲坛、校园参观
理工类、文史类各牵头承办学院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为营员作科普报告,突出当前科学发展前沿及前瞻性内容,以扩展营员的知识面,组织营员参观校园。
时间安排在2007年1月13日下午。
(三)综合能力测试
主要考查营员的学科基础知识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外语类营员综合能力测试
英语专业保送、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录取、自主选拔录取的综合能力测试同时进行。内容包括笔试、听力和口语,满分各为100分。时间安排在2007年1月10日下午-11日。
2.理工类、文史类营员综合能力测试
满分为150分。其中100分为学科基础知识水平及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知识水平、实验技能等;50分为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反应敏捷度、语言表达能力、知识范围、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时间安排在2007年1月14日全天。
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参见《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六、冬令营成绩及评奖
(一)冬令营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总人数为450人(不含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其中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分别为获奖总人数的15%、30%、55%。若学生报考踊跃且生源质量高,获奖总人数可适当增加。
营员参加冬令营文化基础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的成绩之和为营员冬令营总成绩,作为评奖依据。
(二)外语类按照英语专业保送、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和自主选拔录取的顺序,根据营员总成绩、志愿及招生计划,分别择优确定英语专业保送、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预录取学生名单,之后再确定冬令营获奖名单。每个营员只能获得一种类别的录取资格。
(三)竞赛类和英语专业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通过测试者,获得相应预备录取资格,不再参加冬令营评奖。
(四)竞赛类和英语专业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预录取学生名单于2007年1月30日前公布并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
七、录取办法
(一)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均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若教育部200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以新规定为准。
(二)自主选拔录取
冬令营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我校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获得我校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时,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我校录取线,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后,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其特长予以录取;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重点线但未达到我校录取线,只要志愿填报合理且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录取。
(三)保送生
按照《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
按照《关于做好2007年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高水平运动员
按照《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执行。
(六)所有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冬令营的所有活动、录取办法及未尽事宜由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八、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全程参与冬令营活动,对冬令营活动的初审、测试、评分及评奖工作进行监督。参加评审、测试工作的各位专家教授在工作中要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才,切实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要加强各工作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如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经核实后取消学生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录取、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对涉及到的校内有关人员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邮 编:430072
咨询电话:027-68754231、68754826
传 真:027-68752150
监督电话:027-6875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