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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报考条件

时间:2017-09-23 16:46:58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分为A、B、C三类。

  (一) A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

  1、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者;

  2、高中阶段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一等奖(含)以上者。

  (二)B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

  1、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自主选拔专家组认定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信息、软件、外语等方面有突出才能,得到我校自主选拔专家组认定者。

  (三)C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信息、软件、外语等方面有较高才能或较强发展潜力,得到我校自主选拔专家组认定者;

  4、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推荐,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获得4A1合格,或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获得2A2B1合格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0%,并经所在中学公示合格者;

  5、部分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推荐考生应为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且对我校专业类别有浓厚兴趣爱好,具备专业培养潜质、学业水平基础或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 ,并经所在中学公示合格者(具备校长实名推荐资格名单及推荐名额见附件)。

  候选考生条件

  (一)资格审核

  招生就业处会同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将及时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来我校进行面试,每人须缴纳报名及测试费60元人民币。面试时间在2014年2月下旬后,具体缴费通知、考场安排等相关事宜另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

  (二)面试及面试阶段总成绩确定

  自主选拔面试工作由招生就业处会同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1、参与面试工作专家人选及分组情况在面试前随机抽取产生。面试时,各组专家及考生均随机进入不同考场,面试题目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每个面试组五名专家对考生分别打分,取平均分。学校将对考生面试全程进行摄像、录音。

  2、面试阶段总成绩确定。

  (1)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70%,满分为70分;报名条件、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折算分占30%,满分为30分。

  (2)考生报名条件、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折算方法:

  考生报名条件折算分:符合A类报名条件,折算为20分;符合B类报名条件,折算为10分;符合C类报名条件,折算为4分;折算分就高计算。

  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每个“A”可得2分,如考生获得四个“A”可在8分的基础上再奖励2分,即获得10分。

  (3)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与报名条件、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折算分之和。

  比如:某考生,面试成绩得60分;满足B类报名条件,得10分;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为3A1B,得6分;则其面试阶段总成绩应为:60+10+6=76分。

  (三)确定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在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我校自主选拔拟候选考生名单,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并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作为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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