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报名者须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思想品德良好,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相关学科特长(非艺术、非体育类特长),对所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报考师范专业学生还须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愿意履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名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需初审,直接进入选拔考试: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或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三等奖以上。
2.在写作、外语能力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演讲、书法(硬笔、毛笔或粉笔)方面表现突出,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或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作品。
3.中学推荐的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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