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从市教委获悉,为确保天津市学校复课开学疫情防控科学有效,教育教学平稳有序,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第 29 号令《关于抓紧制定复学方案、疫情防控预案的通知》要求,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了《天津市中小学 2020 年春季学期复课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天津市高等学校 2020 年春季学期复课开学条件核验细则》(以下简称《核验细则》),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学校复课开学条件核验工作。
按照工作部署要求,3 月 27 日前,天津市第一批复课开学学校要对照《核验细则》开展自查并整改完毕;3 月 31 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要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建联合督导检查组,完成对第一批复课开学学校(有初高三毕业年级的学校)的核验工作,核验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安排复课开学。
4 月初,市教委将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组成市级联合督导组,对各区第一批复课开学学校条件是否达标进行复查,对各高校逐校逐项进行督查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