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河北省高考改革方案正式公布,高考综合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与之关系最密切的学校和广大考生而言,最关心的就是新高考实施之后怎么教、如何学?
合格考试每年2次,首次考试最早高一期末
合格考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信息技术采用全省统一组织网络考试方式,其他科目考试采取省定标准、各市统一组织实施的方式。
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考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5月和12月。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高一年级考试科目原则上不多于4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需完成全部合格考。社会人员可自主安排合格考科目。
选考科目要综合自身兴趣和特长来定
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主要是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优势、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行选择。
第一,考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按照对各科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
第二,考生要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
第三,考生可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郑庆华认为,在新高考模式下,将倒逼学校中学阶段开始,就必须着手于帮助学生发现自身兴趣和特长,进行职业生涯引导的工作,将高考改革与初高中课程教学改革同步推进,让学生将生涯规划、专业选择和学习动力统一起来,引导学生把自己的学业与将来进入高校选择的专业贯通起来,把未来的专业同以后安身立命的职业联系起来,把安身立命的职业同一生建功立业的事业联系起来,最终引导学生把事业同最后能够襟怀天下、造福人类、安顿灵魂的志业联系起来,才能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真正的栋梁之才。
选考科目高考报名前都可更换,应慎重考虑
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合格考结束后选择,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择的科目,但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慎重考虑。
一是无论哪一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的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有时成绩还会暂时下滑,这属于正常现象;
二是选科后,各学科就开始学习所选科目的部分选修内容,如果一段时间后再更换学科,已经进行的课程很难补课。
因此,建议学生选科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征求家长、老师的意见,科学选择,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每名学生一份个人成长电子档案
新高考后,高校录取采取“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其中的“一参考”就是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自我认识、自我完善,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从过于关注学生成绩向更加关注学生发展过程转变,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含劳动实践)五个方面,主要考察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真实记录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各方面情况。高中学校通过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为每一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电子档案。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记录个人主要成长经历及突出表现;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学生在每学期末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记录材料形成评价记录表;高中毕业时,根据评价系统原始记录中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生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分和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等,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统一导入。
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要进行公示
按照要求,学校和有关方面要建立健全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材料真实可靠。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典型事实的真实记录,以事实材料为佐证,有据可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和学校相关负责人在网络管理平台上确认,学校最终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