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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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定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
专业要求
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园林学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测试成绩太差不适应专业学习者,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相当的专业就读。
身体条件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部队院校招生标准。旅游管理、广播电视新闻、法医学专业要求男生不低于170m,女生不低于160m;旅游管理、广播电视新闻、表演类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舞蹈专业限招具备舞校或艺校舞蹈专业合格毕业生专业素质的考生。其他专业没有特殊要求。
男女比例
表演、舞蹈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为1∶1;法医学专业男女生比例为9∶1;国防生男女生比例按部队的要求确定(详见每年公布的国防生招生计划)。其他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单科成绩
我校除艺术类专业之外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及格;外语类和涉外专业(如国际经济与贸易)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70%;外语类专业需要加试口语。
外语语种
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分数级差 一、二志愿同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分数级差为20分,即非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投档时的成绩与低其20分的一志愿考生成绩等效。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