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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的录取规则

时间:2017-09-22 18:20:36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校址:天津市河东区程林庄路63号


邮编:300160


电话:022-24528227

 

网址:www.tjpu.edu.cn

一般规定:


1.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并安排相应专业。


2.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由于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入学要求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在一周之内将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寄回我校招生办。


4.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旷课处理,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对艺术类新生,入学后在两周内将进行专业再测试工作,发现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身体条件:身体情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单科成绩: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语,单科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工商管理(文科)单科数学成绩不低于90分。艺术设计、广告学、工业设计(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类)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方可报考上述四个专业。


外语语种:我校纺织工程(非织布方向)不限语种。其他专业因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故非英语考生在报考我校时要慎重考虑。


优惠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安排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