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邮编:300222
电话:022-28171399
网址:www.tjufe.edu.cn
一般规定
1.专业录取按总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在严格执行录取标准,遵守一定录取程序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报考天津财经学院的各类特长生,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特长生必须经过学院面试考核。
优惠政策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和政策加分考生;凡有考生的直系亲属在国家发展建设、国家重大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贡献、获得国家级奖励表彰的,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该考生。
身体条件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语种要求
天津财经学院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课程,因此只录取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