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报考信息 > 志愿填报

外交学院录取规则

时间:2017-09-22 18:20:26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校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

    邮编:100037

    电话:010-68354353

    网址:www.cfau.edu.cn

   

身体条件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根据学院特点(毕业生从事外交外事工作的特殊需要),要求考生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招办组织的外语口试(无面试要求)。单科成绩 专业志愿录取还应兼顾各专业对英语(含口试)、语文、数学等单科成绩的要求。

分数级差

          在第一志愿考生未录满的情况下,第二志愿考生分数应高出我院在当地实际录取线50分以上,我院可以录取。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将按专业志愿顺序调剂,不能满足所报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将作退档处理。

优惠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当地省、市招生的规定加分提档,进档后在录取和确定专业志愿时,只考虑考生的实际考分。实际考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