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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公告

时间:2017-09-22 18:20:22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含医学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香港大学(按国家院校代码为序)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2014年上述高校继续在自主选拔录取中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考试成绩。

  每位考生最多可报3所高校。所报考的高校互为平行关系,志愿不分先后。各高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独立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资格。各高校面试时间尽量错开。

  本次联合考试定于2014年3月1日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 理工科类专业考核科目: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文史类专业考核科目:人文科学基础(语文、数学)。各高校自行决定成绩使用方式。

  具体要求请参阅各高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香港大学教务处

  2013年12月22日

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