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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8年入学高一新生将使用新高考改革方案

时间:2017-09-22 18:25:53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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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在2018年出台并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现在在读的高中学生和2017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使用目前的高考方案,考试的科目、内容和方式不变。2018年及以后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将使用新出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此外,广东还将继续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为更好把握“十三五”期间广东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思路和举措,省教育厅围绕《规划》内容录制了系列微课(微访谈)。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院长王斌伟在微课中介绍,“十三五”期间广东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基本建立具有广东特色、符合教育发展规律、体现公平公正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具体而言有两大任务:一是改革完善中小学校考试招生办法和制度,二是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具体来说包括完善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出台并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作为高校录取参考

广东省将在义务教育阶段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高中阶段教育要深化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一是推进中考的改革,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二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他介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涵盖高中阶段所有的十四门课程,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等级性考试科目是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任意选三科,作为高考的一部分,它们的成绩计入高考的成绩;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内容,通过建立规范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改革要逐步实现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在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方式等方面,与普通本科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此外,广东还将健全完善公平公正制度,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落实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规范自主招生等方面。

今年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数英

王斌伟表示,“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将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主要是要明确时间节点,区分两类学生、采用两种的高考方案。

他解释说,首先要明确时间节点,也就是2018年出台并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具体到高考改革方案的适用对象,他说现在在读的高中学生和2017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使用目前的高考方案,考试的科目、内容和方式不变。2018年出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适用于2018年及以后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2021年的高考将实施新的高考改革方案。

他提醒说,对现在在读的高中学生和2017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来说,各个高中和考生仍要按照目前的高考方案的要求安排好教学,做好备考。

据介绍,近年来广东省一直通过高考的单项改革来推进并逐步完善高考的招生制度,包括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高考,实施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合并“二本”录取批次等。2017年,广东省还将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考试科目,由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自愿选择,以这个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录取“文化素质”的成绩。

2018年及以后入学的高一学生

考试招生录取方式

普通本科高校:将采取“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录取方式。所谓“两依据”,一是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二是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具体来说,考生如果要参加本科高校的招生录取,就要参加“3+3”的考试模式。第一个“3”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统一高考,只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第二个“3”是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任选三科作为等级性考试计入高考录取总分。“一参考”是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而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高职院校: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来择优录取。如果普通高中毕业生要报考高职院校,就要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的成绩就使用高中学业水平的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高中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来进入高职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