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70年代,中国空军两次在西藏共招收9名飞行学员。日前从在藏试点招收飞行员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2017年起我区将试点招收飞行员。
此次恢复在藏招飞工作,将填补我区多年无招飞空白,也将实现空军招飞工作在我国大陆地域全覆盖。
在与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人座谈时,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副局长肖冬、成都招飞选拔中心主任彭晋一行分别介绍了人民空军诞生、成长和发展壮大的历程,招飞的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区教育考试院负责人介绍了西藏教育基本情况、普通高考政策、生源和考生特点等基本情况。双方就试点招飞的一些具体细节、程序简化、经费保障、学员条件等进行了交流。座谈会决定,中国空军计划从2017年起,在我区试点招收飞行员。会议简要回顾了上世纪70年代空军两次在藏招收9名飞行学员的历史,指出此次恢复在藏招飞工作将填补在藏招飞多年的空白,实现全国所有省区市招飞工作的全覆盖,意义十分重大,影响十分深远,双方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全力做好招飞试点工作,确保2017年在藏招飞工作顺利、圆满。双方商定将立即启动我区试点招飞工作,建立招飞联络员机制,尽快商定招飞具体事宜,采取多种形式实现招飞宣传工作的全覆盖,吸引身体素质好、学习成绩好、心理素质好的优秀生源报考空军。
据悉,空军招飞录取原则作出较大调整,新调整内容将在2017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中实施。2017年空军招飞工作,将在坚持高考成绩一本线投档的基础上,首先录取高考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招一本线30分以上的考生,其次录取符合歼击机、强击机选拔标准的考生,最后依次录取心理选拔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一般的考生。与现行的录取原则相比,新的录取原则更加侧重招飞对象的综合素质选拔。